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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在济南市部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

发布日期 :2022-04-20 16:21浏览次数 :

关于在济南市部分区域开展核酸检测的通告
当前疫情防控外防输入形势严峻 ,为及时全面排查我市风险隐患 ,经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领导小组(指挥部)决定 ,于4月20日-4月23日 ,在济南市部分区域开展两轮核酸检测 。

 

一 、区域范围 :

 

历下区、市中区 、槐荫区 、天桥区 、历城区 、长清区 、章丘区 、济阳区 、高新区 、南部山区 、起步区(莱芜区 、钢城区按各自方案执行) 。

 

二 、采样时间 、地点

 

(一)时间安排

 

第一轮集中采样时间 :4月20日(星期三)17:00-4月21日(星期四)12:00 。
第二轮集中采样时间 :4月22日(星期五)17:00-4月23日(星期六)12:00 。

 

(二)地点 :以居民居住地实施 ,由各区县领导小组(指挥部)具体安排 。依托前期设置的全员核酸检测采样点就近进行 ,必要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增设采样点和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。

 

三 、人员范围

 

(一)参加人员 :辖区内全体居民(含常住 、外来人员) 。
(二)无需参加人员 :1.在48小时内接种过新冠病毒疫苗的人员 ;2.隔离点 、封控区 、管控区 、居家健康监测人员和实行封闭式管理的各级各类学校 、单位人员 。

 

四 、注意事项

 

(一)各单位生产生活应服从于属地核酸检测工作安排 。
(二)本次核酸检测不收取任何费用 。
(三)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提前准备好身份证和“电子健康码” ,按照社区(村)统一安排有序前往指定采样点进行采样 。无身份证人员由采样点工作人员手工录入系统 。
(四)采样前30分钟请勿吸烟 、喝酒和嚼口香糖 ;采样前2小时尽量避免进食 。
(五)请参加核酸检测的居民听从现场工作人员指引 ,有序排队 ,保持一米安全距离 ,全程佩戴口罩 ,做好个人防护 。采样完毕后请立即离开,不要在采样现场长时间逗留 。
(六)老弱病残孕 、婴幼儿等特殊人群予以优先采样 ,确实行动不便的人员 ,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提供上门采样服务 ,请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提前与社区(村)工作人员对接 。
(七)有发热 、咳嗽等明显呼吸道症状的,请不要前往区域核酸检测采样点 ,本人或家庭其他成员向社区(村)报备后 ,由机动采样工作人员上门采样 。
(八)本次核酸检测不出具书面报告 ,采样后未接到通知的 ,检测结果即为阴性 。
(九)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权威信息发布 ,不造谣 、不信谣 、不传谣 ,共同维护疫情防控良好秩序 。对干扰 、阻碍采样检测 ,恶意传播不实图片 、视频和言论 ,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 ,将依法从严追究法律责任 。

 

感谢您的配合 !由此带来的不便 ,请您给予理解和支持 。

 

济南市委统筹疫情防控和经济运行工作
领导小组(指挥部)办公室
2022年4月20日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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