家里灯泡坏了
,找物业
;停水停电了
,找物业
;房屋出现质量问题
,还找物业……在一些居民眼中
,只要是出现问题就要求物业解决
。被“万能”了的物业公司
,在不断增长的“增值服务”面前
,处境比较尴尬
。
职能被误读啥事都得管
业主向物业提出要求
,物业公司基本上总是义务服务的,为的就是和业主搞好关系
。但原则上
,小区公共区域以外的服务
,属于物业公司的增值服务
,物业公司作为服务企业
,需要收取一定的劳工费用
。但是由于物业长期的义务服务
,业主也就形成习惯
,有什么事都找物业
,而且觉得这种义务服务是理所应当的
。
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畴
,大多数业主表示“大概知道
,但具体不清楚”
,有的业主甚至认为“只要是小区里的事
,都归物业公司管”
。大到小区内道路破损
、电梯维护
、房屋漏雨
、停车管理
,小到家里更换灯泡
,在不少业主眼中
,这些都应该被归为物业服务的职责范畴
,并对此提出相应的服务要求
。而一旦物业公司的服务没有达到业主自行制定的服务标准
,就可能引起业主的不满情绪
,甚至影响物业管理费的收缴。
物业并没有执法权
一些社区内私搭乱盖的现象极其严重
,有业主曾笑称
:“我们买的不是房子
,是宅基地
。”出现问题后
,很多业主找到物业反映这类情况
,但问题并没有得到真正解决
。
一住宅小区物业工作人员介绍说
:“出现业主私搭乱建的情况后
,物业公司曾多次派人到现场勘查
,并上报到综合执法等相关部门
,有关部门也曾多次下令整改
,但是相关业主迟迟未见动静
,并且这种情况在小区里愈演愈烈
,近乎疯狂了
。”但是面对这种状况
,物业公司也是十分无奈
:“业主的这种不满情绪我们也能理解
,但是物业公司只能监督
、制止
、上报
,并没有执法的权力
。”
对于物业公司没有“执法权”的解释
,大部分业主并不认同
,他们认为
,物业公司作为小区的“管家”
,就理应为大多数业主的利益着想
,对损害大多数业主利益的行为应该不惜一切代价及时制止
,否则就是物业公司不作为的表现
。
小区业主私搭乱盖
、私家车在小区里被划伤……这些该不该物业负责呢
?调查中发现,不少业主认为
,业主缴纳物业费
,物业公司就应该为业主负责
。
公共区域和增值服务概念要分清
对于物业公司的服务范围
,物业公司的职责和权力其实很小
,是业主们把它放大了
。在物业办去年接到的投诉案件中
,对物业公司的投诉
,分析起来有大部分是开发商遗留的问题
,还包括一些职能部门负责的问题
。业主认为理应由物业公司解决的问题
,物业公司却表示
,无论从财力还是职责上来看
,对此都无能为力
。这是造成业主与物业公司之间矛盾的一个重要原因
,也是现在很多物业公司举步维艰的一个原因
。
据介绍
,人力成本不断增长
,物业公司在承担自身责任的同时
,还要面对业主日益增长的对于服务提升的要求
。老物业公司成本上升
,但矛盾积累造成物业费收缴率的下降
,入不敷出导致最后不得不撤出
,也是无可奈何
。
“想要解除部分业主对于物业职责的误读
,首先要弄明白‘公共区域’和‘增值服务’这两个概念
。”该负责人说
,以换灯泡为例
,如果灯泡位于小区广场
、楼道等公共区域
,这个灯泡的维修就要由物业公司全权处理
。但如果灯泡位于居民家里
,小区居民再请物业帮忙更换
,就属于特约服务,物业就应当收取相应的服务费用了
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