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77起拒交物业费案
,业主全部败诉
!交不交物业
发布日期
:2022-09-22 10:00浏览次数
:
浙江慈溪法院就
慈溪古塘街道的周先生十几年前购买了一套商品房
,入住以来一直按时交纳物业费
,但最近却被物业告上法院
。
原来
,周先生所住的房屋发生渗水现象
。于是
,他找物业要求予以解决
。物业在派人过来查看后
,便没了下文
。周先生认为物业公司根本就是敷衍自己
。
“凭什么物业光收费
,不做事情?”越想越生气的周先生选择以拒交物管费的方式“维权”
。物业公司多次催讨未果
,就将其告上法院
。
物业公司称
,对周先生反映的问题并不是没有注意到
,只是房屋渗水的原因很多
,可能由上层邻居装修
、建筑质量
、管道等公用设施等问题引发
,解决起来比较复杂
。
经法院调解
,最终物业公司与周先生达成一致
,并当场交纳了物业费
。
佟女士家住慈溪宗汉街道某小区
,回家后她会将爱车停放在小区停车位
。去年某天
,她发现爱车多了道“伤痕”
,之后又多次有新发现,她怀疑被小区内其他车辆碰擦到
。
由于无法确定是谁干的
,窝了一肚子火的佟女士找到小区物业要求赔偿
。她认为
,自己既然向物业公司交纳了物管费
,那物业作为服务单位
,对于停放在小区里的车辆就应当妥善看管
。
物业公司却不认可佟女士说法
,根据两方合同约定
,物业公司主要负责小区卫生
、绿化
、门禁管理等
,物业公司并没有义务保障业主车辆不被碰撞
、刮擦
。
双方各执一词
,气急的佟女士干脆拒绝继续交纳物业费
。今年初
,物业因此起诉至法院
,要求佟女士支付
。经审理
,法院支持物业要求佟女士支付物业费的请求
。
慈溪宗汉街道拆迁安置小区的业主王先生
,以家中被盗为由
,拒交物业管理费
。但物业公司将其诉至法院后
,被判仍需按约交纳
。
王先生说
,他们2005年入住该小区
,但对小区管理很不满意
,曾就小区内卫生环境问题向物业反映
,但物业未能处理
。
去年3月
,他家被盗
,损失3万余元
,案件至今未破
。王先生觉得
,是物业未能给业主提供安全的治安环境
,应负一定责任
。
法院判决后
,王先生的妻子对此愤愤不平
:“自己家被盗
,明明是受害者
,反而无理了
?”
明对业主不解
,律师一语道出原委
:业主弄错了法律关系
。
浙江金穗律师事务所的胡建迪律师告诉记者
,业主拖欠物业费和财物损坏
、损失索赔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
。
物管公司对小区业主的人身伤害
、财物丢失
,该不该赔偿
,具体赔偿多少
,得结合案件事实
,并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和物业管理合同来看
。业主需支付的物业费
,与物业公司是否应该赔偿业主
,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法律关系,不能擅自折抵
。
至于像房屋渗水类似案子
,如是由上层业主引起
,可由物业与上层业主协商
;如是建筑质量问题
,要找开发商
;是公共管道等设施引起的话
,则需按双方所签订物业管理合同
,由物业负责或由业主委员会动用维修基金予以维修
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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:物业管理之家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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